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就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董事长、行长代为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如下:
2024年5月9日,本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选董事长的提案》、《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倪韶为行长的提案》。由江永奇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倪韶代为履行行长职务,代为履职期限6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