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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监事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就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董监事变更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因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本行召开了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重新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第五届董事会》的议案,并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关于江永奇任职资格的批复》(嘉金复[2024]86号)文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关于倪韶任职资格的批复》(嘉金复[2024]90号)文件,研究、决定由江永奇、倪韶、包振祥、沈孙强、董建龙组成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中江永奇任董事长,倪韶、包振祥任执行董事。

  因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本行召开了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重新选举,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并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研究、决定由程新波、姚金明、郭秀华组成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中程新波任监事长,姚金明任股东监事,郭秀华任职工监事。

  后续本行将及时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桐乡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